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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警务动态
烟台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日期: 2026- 08- 13  09: 06  
来源: 市公安局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1.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烟台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6297532

2.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4003)


芝罘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651354

2.举报信箱: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荆峰路1号芝罘分局扫黑办(邮编:264001)


福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463524

2.举报信箱:烟台市福山区民阜路6号福山分局扫黑办(邮编:265500)


莱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891826

2.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莱山分局扫黑办(邮编:264003)


牟平分局

1.举报电话:0535-4274110

2.举报信箱: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09号牟平分局扫黑办(邮编:264100)


蓬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5604492

2.举报信箱:烟台市蓬莱区富民路220号蓬莱分局扫黑办(邮编:265600)


黄渤海新区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380946

2.举报信箱: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9号黄渤海新区分局扫黑办(邮编:264006)


高新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056231

2.举报信箱: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15号高新分局扫黑办(邮编:264670)


长岛分局

1.举报电话:0535-3995225

2.举报信箱:烟台市蓬莱区长山路260号长岛分局扫黑办(邮编:265899)


昆嵛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4698964

2.举报信箱:烟台市牟平区昆嵛镇昆嵛山保护区分局扫黑办(邮编:264100)


海阳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3284600

2.举报信箱: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100)


莱阳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7822476

2.举报信箱:莱阳市沐浴店镇沐水路莱阳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200)


栖霞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5222377、0535-5212630

2.举报信箱:栖霞市山城路122号院栖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300)


龙口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8788855、0535-8788824

2.举报信箱: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龙口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700)


招远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8231364

2.举报信箱:招远市安康中路招远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400)


莱州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2566224

2.举报信箱:莱州市文昌街道文化东街1800号莱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1400)


港航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3991719

2.举报信箱:烟台芝罘区北马路155号港航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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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日期: 2026- 08- 13  09: 06      来源: 市公安局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1.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烟台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6297532

2.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4003)


芝罘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651354

2.举报信箱: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荆峰路1号芝罘分局扫黑办(邮编:264001)


福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463524

2.举报信箱:烟台市福山区民阜路6号福山分局扫黑办(邮编:265500)


莱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891826

2.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莱山分局扫黑办(邮编:264003)


牟平分局

1.举报电话:0535-4274110

2.举报信箱: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09号牟平分局扫黑办(邮编:264100)


蓬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5604492

2.举报信箱:烟台市蓬莱区富民路220号蓬莱分局扫黑办(邮编:265600)


黄渤海新区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380946

2.举报信箱: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9号黄渤海新区分局扫黑办(邮编:264006)


高新分局

1.举报电话:0535-6056231

2.举报信箱: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15号高新分局扫黑办(邮编:264670)


长岛分局

1.举报电话:0535-3995225

2.举报信箱:烟台市蓬莱区长山路260号长岛分局扫黑办(邮编:265899)


昆嵛山分局

1.举报电话:0535-4698964

2.举报信箱:烟台市牟平区昆嵛镇昆嵛山保护区分局扫黑办(邮编:264100)


海阳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3284600

2.举报信箱: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100)


莱阳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7822476

2.举报信箱:莱阳市沐浴店镇沐水路莱阳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200)


栖霞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5222377、0535-5212630

2.举报信箱:栖霞市山城路122号院栖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5300)


龙口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8788855、0535-878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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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823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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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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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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