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有 24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吊销名单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31日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告
根据公安部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截止2024年1月31日,烟台市有453人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依法公告机动车驾驶证自超分之日起停止使用。
附件:满分停止使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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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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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截止2024年1月31日,烟台市有14902人逾期未办理60周岁以上超龄换证业务,依法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附件: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办理超龄换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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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办理超龄换证明细 202401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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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截止2024年1月31日,烟台市有43757人逾期未办理70周岁以上超龄换证业务,依法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附件:年龄在70周岁以上未办理超龄换证名单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31日
年龄在70周岁以上未办理超龄换证明细 202401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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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方便校车提供者或学校及教育部门查询我市校车驾驶资格情况,现公告全市校车驾驶资格名单。(截止2024年1月31日)
附件:校车驾驶资格名单
备注:附件中表格区域的划分是以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时提交的身份证地址所属区域划分的。例如:龙口区域,表明校车驾驶资格是在龙口车管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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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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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有 1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依法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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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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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有 7885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依法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2024年1月31日后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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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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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截止2024年1月31日,以下有1688人因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所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依法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注销可恢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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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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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有3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依法注销,依法公告实习准驾车型作废。
附件: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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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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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共有13人被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且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附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名单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