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人员,笔试后还需进行体能测评。现将体能测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体能测评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9月14日13:45,入闱截止时间为14:0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烟台市体育公园(莱山区观海路288号)体育场东北角4号通道北侧小广场。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能测评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体能测评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体能测评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体能测评点前,体能测评人员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体能测评人员,以及入场或体能测评候考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的体能测评人员,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区域等候,单独安排进行体能测评;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体能测评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3),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须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3.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5-6297132
附件:1.2021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名单
2.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3.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烟台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2021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名单
招考单位 | 招考岗位 | 招聘计划 | 考生 姓名 | 身份证后六位 | 总成绩 | 名次 | 备注 |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思政教师岗位 | 1 | 任江珊 | 17262X | 85.56 | 1 | |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思政教师岗位 | 1 | 张红 | 273849 | 84.56 | 2 | |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思政教师岗位 | 1 | 张玉梅 | 211429 | 81.16 | 3 |
附件2
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情形
姓名 |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
21天内国内 中、高风险等疫 | 28天内境外旅居地 (国家地 区) | 居住社区 21天内 发生疫情 ①是 ②否 | 属于下列那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 是否解除医 学隔离观察 ①是 ②否 ③不属于 | 核酸检测 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 ||
健康监测(自测评前14天起) | |||||||
天数 | 监测 日期 |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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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当天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3
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1.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须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意外后果。
3.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过程中,如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评。
4.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5.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需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6.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7.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6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委员会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