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原件)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不含笔试当天)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受突发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扫描件(发送后须于当日工作时间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考生须书面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提供材料经招聘单位确认后方可认定提交成功),提交截止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详见附件。联系电话:6880126,电子邮箱:ytjxbgszk@126.com。
烟台市公安局
2021年8月4日
2021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