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五一”假期的临近,
家人团聚,朋友聚会……
期间难免举杯对饮,
但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
千万别干糊涂事儿!
即日起!全省公安交警
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事故多发以及聚餐聚会,自驾出游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
特别要向农村地区凌晨时段等管控薄弱环节倾斜。
零容忍严查严打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同步查纠“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若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4月24日晚,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查处时,发现一辆大众SUV躲躲闪闪,摇下车窗一股酒味扑面而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4月26日6时许,王某驾车行驶至威青高速海阳西收费站时,被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称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白酒,本以为睡一晚上,酒劲应该已散,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了酒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王某将面临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六个月,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昨晚的酒,今早的愁,
提醒大家也别小看隔夜酒。
因为蜀黍严查可不止是晚上!
再次提醒大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